2017年6月19日,社区新增/改动说明如下:
补充说明: 看到回复里面用户说@好友没有成功,小狒在此做详细说明,还请大家多使用,多玩玩就会啦~
1、使用键盘上的@
无论是发帖还是回帖,无论是否是高级模式,都可以直接使用你键盘上的@键 输入@键,然后输入对方账号的全称(键盘上的@不支持下拉框选择,只能输入对方全称) 切记:如果你@了对方,紧接着还要写一段话,请一定记得要打空格,否则系统会将紧接着的文字视为一个整体,从而无法检索出该用户
2、使用编辑框自带的@
在楼层回复框和发帖的高级模式中,自带了@功能,选择@,会出现下拉框,下拉框中默认在最前面显示了社区专员,其余的均是你关注过的用户,且最多显示了50位。
你可以直接滚动滑动条,选择你想@的人,即可成功@(选择用户后,系统默认会在后面打上空格)
也可以在输入框中输入对方全称,然后点击提交
多试几次哦~有问题欢迎反馈或者私信我~ 1、新开放【安全事件处置】版块 主要为大家提供安全防护知识,保底每月更新2篇,欢迎围观欢迎建议,戳这里去版块
2、启用@好友功能,发帖回帖时可以@对方账号,邀请TA来看! @下拉框默认会显示50位用户,管理员靠前,余下的是您关注的用户;
您也可以输入对方账号全称来@ @成功以后,昵称会带有链接,字色会变成蓝色,如图所示
PS:如果不想要输入昵称,就赶紧关注对方哦~ 另,为了避免过分打扰,同一个帖子,只能@同一个人1次,若有发现蓄意骚扰他人,不按规定@的,社区将有权干涉
3、资料库增加公有云渠道权限,如果您是公有云的渠道,可以前往资料库查看公有云(XYCLOUDS)相关资料
4、其他
如有任何问题,欢迎发帖咨询或提出建议,感谢您的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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